您好,欢迎光临深圳鑫翼达国际物流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

0755-27417351

销售热线:

18925276723

深圳市鑫翼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鑫翼达国际物流

专业一站式国际物流代理服务商

×
服务热线:

0755-27417351

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 介绍国际贸易提单的使用和作用

介绍国际贸易提单的使用和作用

日期:2021-09-03
分享到

在运输过程中,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利益和义务的处置。尽管普通合同并非由双方签署的一项契约,但构成契约的主要条款,如船名、开船日期、航线、靠港及其他有关货运项目,都是众所周知的;另外,运价和运输条件是事先规定的。这样,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到承运人那里订舱的时候就认为合同成立了,所以虽然条款的内容是由承运人双方拟就,托运人也应当认为双方已经认可,即成为运输契约。因此,习气也成为日后处理运输中各种问题的依据。

介绍国际贸易提单的使用和作用。

一、货物的收据。

对于托运人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之功能。不仅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请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掌管,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因此,提单一旦承运人发出,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船或已确认接收。作为货物收据的提单,不仅表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记、表面状况,而且也表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运的时间。原来,开出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经收到货物和货物的情况就行了,并不一定要求已经装船。然而,装运货物意味着卖方将货物托付给买方,因此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而且及时交货是实施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使用提单证明货物的装运时间是至关重要的。

二、物权凭证。

对于依法取得提单的持有者,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在目的港,提单的合法持有者有权通过提单交换提单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心平气和,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没有义务。并且,除非提单中注明提单是可以不经承运人同意将提单转让给第三者的,提单的转移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连续转让。单据上记载的货物的合法持有者或提单持有者是提单的合法持有者。它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而且提单上所规定的权益和义务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发生转移。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或灭失,也只能由卖方要求赔偿,因为提单已经转移了货物的风险,并将其转交给买方。

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证明文件。

在提单上印刷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益、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置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因此,提单往往被视为运输合同。但根据严酷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具备经济合同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提单并非双方意思表示分歧的产物,承运人双方订立的对提单条款的约束是承运人双方拟订的;提单适用在前,而签发在后,早在签发提单之前,承运人就开始开始承担托运人托运货物并将其装船的所有有关运输工作。因此,提单本身并不是运输合同,而是简单地证明提单是运输合同更为合理。假使在提单签发前,承托双方之间已经存在运输合同,则无论提单条款如何,均应按照最初签署的合同行事;但是,如果事先没有事先约定,托运人在承担提单时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此时提单被视为合同本身。虽然由于海运的性质,发货人不会在提单上签字,但由于提单毕竟不同于普通合同,所以无论提单持有人是否能签署提单,提单条款对提单是否签署都有约束力。

四、提单流通性。

作为一种物权凭证,提单仅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其转让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方式。但是提单的流通性比汇票要小。它的主要表现是,提单受让人不如汇票的合理持票人享有更高的权益。具体地说,假设某人用狡诈手段取得一张流通提单,并将提单背书转交给一位心地善良、付了价金的受让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获得货物的一切权利,也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如果这一情况在汇票流通期间发生,那么该汇票的善意受让人的权益仍然得到保障,他仍然有权享受汇票上的所有权益。

介绍国际贸易提单的使用和作用
标签:

文章推荐

联系我们

  •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三星工业区二区四栋三楼A88
  • 座 机:0755-27417351
  • 手 机:18925276723

关注我们

介绍国际贸易提单的使用和作用

© 2019 深圳市鑫翼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熊宝   |  工信部备案号:粤ICP备2021047272号-1